其实,蛮怀念10年前傻逼的自己

 引导语:如果年轻是一种病,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痊愈。

“如果年轻是一种病,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痊愈。”

10年前,竟然是2006年,而不是1996年。

想到这里,自己也吓了一跳。

我特么真的不年轻了——都已经18岁了!!

10年前,是穿着阿X莲的衣服依然觉得自己美炸天的年纪。

10年前,是从来不知道凌晨一点钟睡觉是什么感觉的年纪。

10年前,是做了很多傻逼事还不自知的年纪。

都说,青年时期是人生愚蠢的高发期,但我们依然对那个时期念念不忘。

其实,我们怀念的,不仅是当时傻逼的自己,更是当年那群一起傻逼的朋友。

就像那句流行的话,再多牛逼的岁月,也比不上一起傻逼的日子。

1.

那时候,我疯狂迷恋马天宇。看《加油!好男儿》的时候,他一出场,简直惊为天人啊。后来听说他要来深圳,我提前去置办行头,买裙子,做头发,然后发型师给我做了个爆炸头。

于是,我,一只行走的杀马特,去见了马天宇。

那时候在深圳金光华商场(那是当年深圳追星狗的圣地),我冒充娱记去采访他。当时一个娱记群,只有我最了解他,我顶着奇葩发型,厚颜无耻地提问提问,然后他的经纪人,对我印象特别深刻,后来还给我快递了他的签名CD,至今还保存在我家里。

我发誓我一辈子只喜欢马天宇。

于是,第二年,我疯狂迷恋李易峰。

当时,我为了给他写信,呕心沥血,不眠不休,动用了毕生所有的修辞手法,终于写出了一封文采斐然的信,觉得所有的大文豪也不过如此。

粉丝团里北大中文系一个女生也写了一封,只看了一眼,我就觉得,我输了!

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把我那封信发了给李易峰,可见厚脸皮不是一天练成的,整整积淀了十年啊!!

李易峰好男儿决赛那天,我去香港出差,当时他和乔任梁是CP,井柏然和付辛博是CP,我采访完了,同事让我一起去逛商场买东西,那时候去香港还没有一签多行,去一趟香港是很难得的,但是我完全没有心思,看商场每一样东西都不反应,一路上我都在发短信让所有朋友给他投票,但我还是担心李易峰拿不到冠军,然后我就哭了。

在车水马龙、纸醉金迷的香港街头,我哭成一条狗。

我同事觉得我是个大傻逼。

的确,她是个比我理智的女人。

她只不过是穿着婚纱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,要跟他当场结婚。

还强迫我陪她一起去,见证这个伟大的历史时刻。

我觉得她是个明媚忧伤的大傻逼。

追星大概就是很多人青春期所做过最热血的事吧。

现在回想起来,在那个年龄,做这么疯狂的事的确不太合适。

毕竟那时候我才8岁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咪蒙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yuanyeer.com/essay_read/2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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