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一定知道这个怪物,但未必了解它……他?
差点忘了大事:今年是《弗兰肯斯坦》出版200周年。
大家都知道弗兰肯斯坦,不少人也知道它是第一部科幻小说。至于说读过原著嘛……豆瓣收录了三个版本的《弗兰肯斯坦》,读过的人总共5000――而《三体1》是22万。
别等到201年了,这就来看看《弗兰肯斯坦》讲了个怎样的故事。我们会发现即便放在今天,它也足够诡异,足够黑暗,足够美丽。
《弗兰肯斯坦》的创作,始于一名私生饭的追星之旅。
1816年夏天,在波里・道利医生的陪同下,诗人拜伦来到日内瓦度假。当时的拜伦属于顶尖流量小生。
△尼尔・盖曼没赶上那时候。
狂热女粉克莱尔・克莱蒙特想把拜伦追到手,恰好赶上自己姐姐跟人私奔,就劝说姐姐和未来姐夫与她一同前往日内瓦,与拜伦会合。克莱尔的准姐夫是另一位大诗人雪莱,她姐姐随了夫姓,叫玛丽・雪莱。
△科幻之母就是我,我就是玛丽・雪莱。
那是个暴雨惊雷的夜晚,在迪奥达蒂别墅,没有家庭影院也没有狼人杀,拜伦开始给大家讲鬼故事,讲嗨了还提出一项挑战:各人自己来创作。
两个重量级作品就此诞生。波里・道利创作出了《吸血鬼》,它成了现代吸血鬼故事的滥觞。
△波里・道利。《吸血鬼》出版时,出版社擅自将作者署名为拜伦,世人因此一度以为《吸血鬼》是拜伦作品。不过拜伦承认这是波里的原创故事。
而19岁的“少妇”玛丽・雪莱则在纸上写下――
“I saw the pale student of unhallowed arts kneeling beside the thing he had put togeher ……”
(“我看到一位面容惨白的、践行肮脏艺术的弟子,跪倒在他拼接的东西旁边……)
从那一刻开始,世界文学扩展出全新版图――科幻小说。1818年,这部作品正式完成,定名为《弗兰肯斯坦――现代普罗米修斯的故事》,后世一般称之为《弗兰肯斯坦》或《科学怪人》。
△《弗兰肯斯坦》原著扉页。
小说中完整的故事是这样滴:
探险家沃尔顿矢志要带领船员抵达北极,完成人类前所未有的探险征程。他和船员们一路行驶,在高纬度的冰天雪地中遇到一位欧洲人,名叫弗兰肯斯坦。船员们让弗兰肯斯坦上了船,而后者则为沃尔顿讲述了自己离奇的往事。
△原著插图:船员将小弗带上船来。
弗兰肯斯坦(以下简称“小弗”)是个富二代,父母善良又恩爱。5岁的时候,妈妈又从外面领养了一名可怜的女童伊丽莎白,成为小弗的“妹妹”。俩人青梅竹马,明显就是冲着结婚去的。小弗7岁上,父母又给他添了一个弟弟威廉。
上学以后,小弗又结识了一个死党亨利・克莱瓦尔。在作者笔下,“他是个日内瓦商人的儿子,一个才华横溢,见解不凡的男孩。”
这些人就是主角小弗的亲友团,他们下场都很惨。
而小弗本人,属于天生的学霸胚子,从小就热爱自然科学,而且天赋奇高。
△仿佛听见有人在夸我。
小弗17岁时,妈妈因为感染猩红热而去世。这对小弗造成了深刻打击。不过伤感归伤感,生活还是要继续,不久后,小弗到英戈尔斯塔特大学读书,主攻化学方向。
在大学里,小弗得到了教授瓦德曼先生的赏识。在导师的鼓励下,小伙子对科学充满了抱负,他从人体结构入手,研究生命的死亡问题。
△只有学习能使我快乐。
一通研究之后,小弗震惊地发现,自己也许可以让死去的尸体复活,甚至创造新生命。
说干就干!狂热的科学家从墓地、解剖室和屠宰场采集各种尸体作为原料:
“我从白骨间采集到了骨殖,用亵渎的手指搅动了人体结构的天大秘密……解剖室和屠宰场也为我提供了许多素材。我的人类本性要我怀着满腔厌恶离开工作,可不断增强的紧迫感却催逼着我,要我坚持到结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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