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何多数被强暴者从不愿承认发生了什么?
“第三次是唯一一次加诸于我身上的(威胁)。当时不知道她怎么弄到了一把枪。她把枪拿了出来,像平常一样跟我说,除非我和她嘿咻嘿咻,否则就会发生些什么。”
“真正的强暴”的文化叙述可能会让幸存者更难厘清他们到底经历了什么。图源:BBC/Getty
直到分手一年后,朋友听他谈起这段经历时大惊失色,他这才意识到这不只是操控,而是强暴。毕竟他的经历并不符合一般的强暴叙事,而这大部分原因在于他的性别。
不过,在很多方面,受害者的经历和他们自己对强暴的定义也有出入。彼得森和同事夏琳・玛莱哈德特(Charlene Muehlenhard)就77位非自愿发生关系的女大学生做了调查,发现女性未将这种经历定义为强暴的原因不一而足。包括以下几点:
・攻击者并不符合她们关于***犯的设想(“他是我的朋友而且每个人都喜欢他”)
・她们担心自己的行为并不是“正常”的受害者行为(“烂醉如泥是我自己的错”)
・并没有发生身体暴力或者抵抗(“他没有打我”)
有些女性未将非自愿性行为视为强暴,因为她们认为喝醉是自己的过错。图源:Manila Bulletin
当被持有武器的陌生人室外强暴的案件频发时,一些刻板的强暴预设可能更适用于冲突、流离失所和自然灾害的情况。众所周知,强暴是一种战争武器。当秩序普遍崩溃时,性暴行会增加。这种普遍现象本身可能导致对“强暴”的文化定义更加狭隘。
拉尼特・米歇里(Ranit Mishori)是一位人权医生组织(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)的医学专家顾问,该组织在冲突地带研究性暴力项目。他们的工作地点之一是刚果民主共和国(DRC),暴力冲突在此持续数十年。
在那里,“我们知道了什么是所谓的‘强暴正常化’。”她说道,“在一项调查中,几乎三分之一的男性告诉调查员,女性渴望被强暴并乐在其中。幸存者可能内化这些信息,单纯地认为这种侵犯是‘正常生活’的一部分,或是所有女性最终都会经历的,而不会将其视为严重的犯罪。这在很多男性性权利为主流的国家和文化里司空见惯。”
“无论是否正确定义性侵犯或强暴,都不会减少带来的创伤。”
不管文本怎么定义,彼得森提醒道,“理解这一点很重要,那就是不管一个人是否将其定义为性侵犯或强暴,带来的创伤是不会因此减少的。”
对于海耶斯来说,当他突然意识到曾被强暴时,他极为震惊。他说他很庆幸经过了一段时间才意识到这个事实。他说,“这段过渡期无疑是有益的,使得其他的伤口能够愈合。”
承认被侵犯的代价
在定义性侵时,另一个让人困惑的因素是,幸存者有时会继续,甚至开始和施暴者恋爱。“嫁给***犯”的法律由来已久,这些法律规定***犯如果和受害者结婚,就能免遭起诉。阿尔及利亚、菲律宾、塔吉克斯坦和其他国家至今仍有该类法律。甚至在没有这种法律的地方,幸存者也会和施暴者约会,目的是为了中和创伤,或是为了克服该事件带来的无力感,以重获些许掌控感。
这种情况下暗含一种心理保护机制。个人已有的信念体系不同,导致对于创伤的反应也不一样。性侵犯会对某些信念造成冲击,比如坚信某男性(如丈夫或朋友)是值得信赖的。一些被侵犯的人会拒绝改变原有信念。
因为性侵犯可能对信念体系造成冲击,因此大脑有时会采取否认措施,和面对其他创伤性冲击时如出一辙。图源: BBC/Getty
正如大脑通过否认来消减剧烈或创伤性打击带来的痛苦,否认强暴的事实可能让人好受一些。
也正如英格兰及威尔士强暴关怀机构的发言人凯蒂・拉塞尔(Katie Russell)所说,“承认自己的伴侣或之前的伴侣(也许还是自己孩子的父母亲)是***犯是件很困难的事。公开承认很难。甚至私底下对自己承认都很难。”
“根据研究,强暴女性的男性和正常男性之间并无太大区别。”
――佐伊・彼得森
彼得森认为这是一种认知失调。人们普遍“认为***犯都是精神错乱的反社会人格者”,但令人不安的是,现实生活中侵犯者可能无处不在。她说,“研究表明,强暴女性的男性和正常男性在很多方面并无太大区别。”
她发现,出于多种原因,她的女性研究对象不愿意将遭受的侵犯视为强暴,包括以下原因:
・她们不想把这个男人称为***犯(“一开始我非常沮丧,但我在意那个男人,所以我不想把它称之为强暴”)
・她们不想把相似的男性当作潜在的***犯(“他就和我见过的许多男人一样”)
・“强暴”是一个令人胆怯的词语(“我告诉别人我的初次性体验不是出于自愿,是被强迫的。我觉得这样说没那么难以启齿”)
尤其是女性幸存者,通常努力为侵犯者辩护。她们往往将侵犯行为说成“理解错误”或“糟糕的性行为”,尽可能弱化侵犯色彩。他们会选择默默忍受,因为称之为强暴会付出许多代价,可能包括流言蜚语,指责,经济机会的损失,家庭破裂以及他人的排斥。
幸存者通常会努力原谅侵犯者的行为。图源: BBC/Getty
随之而来的是羞耻
原创文章,作者:奇闻异事。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yuanyeer.com/essay_read/3169
写评论
作品评论
暂无评论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