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42年,中国死了一个老秀才
1921年7月23日,中.共一大在浙江嘉兴南湖的一条游船上秘密召开,缺席的陈独秀,以自己的崇高威望,被选举成为首任中央局书记。
在参与中国这场最伟大的革命运动之时,陈独秀也陷入了感情的困惑。
陈独秀的原配,是清末安徽统领副将高登科之女高晓岚,陈独秀跟原配育有三子一女,但却始终跟她合不来;1909年末,陈独秀喜欢上了自己的小姨子,跟高晓岚同父异母、当时正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高君曼。
▲高君曼(1888-1931)。
对于这位天生丽质且受过高等教育的小姨子,陈独秀很是倾慕,而高君曼也喜欢上了文学青年姐夫陈独秀。1910年,31岁的陈独秀和22岁的高君曼私奔到了杭州和上海,开始公开同居,两人此后育有二子一女。
高君曼是个好女子。陈独秀最为艰难之时,她不仅帮助陈独秀出版《新青年》杂志,而且掩护陈独秀的革命活动,为他充当联络员,甚至一度与陈独秀一起被捕入狱。但到了1925年,胃病发作的陈独秀偶然到上海一家私立医院看病,又看上了另外一位年轻貌美的女医生施之英。
很快,陈独秀开始带着施之英到杭州和扬州等地度起了“蜜月”,作为当时党内举足轻重的人物,不辞而别、“离奇失踪”的陈独秀也让党内人士焦急万分,还以为他出了什么事情,于是公开在上海《民国报》上登出“寻人启事”。正在潇洒度蜜月的陈独秀看到了,才发来电报说他“生病”了,最近休养了一段时间,刚有点好转,准备回来干活了。(电报原文是:“外出治病,初有好转,可以扶病视事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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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独秀的这第三段感情,因为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,最终戛然而止。
纵观陈独秀的一生,他始终只是个意气颇高的书生,却无意中改写了中国的政治史。以书生卷入政治,终其一生也玩不好的他,是矛盾和困惑的。
党成立后,作为主要创始人之一的陈独秀,对于共.产.国.际的指示感到非常迷茫。当时,共产国际一方面要求党与国民党保持良好关系,另一方面,却又要求党要继续推行土地革命,“惩罚反动军官”,这种混乱和自相矛盾的逻辑,让党内人士感觉到困惑不堪。向来敢做敢言的陈独秀,公开在会议上批评共产国际的出尔反尔和前后不一:
“以前季诺维也夫一向教我们帮助资产阶级,现在斯大林教我们二十四点钟内实行土地革命。”
最终,在共产国际的指示下,陈独秀被停职。随后,在大革命失败和白色恐怖的风潮下,女医生施之英离开了陈独秀,陈独秀的两个儿子陈延年和陈乔年也相继被捕牺牲,他的女儿陈玉莹想为两位兄弟收尸,却被国民党拒绝。1928年,家破人亡的陈玉莹最终精神失常,病死在了上海。
1929年,张学良为了收回苏联在中国东北铁路的特权,指挥东北军强行收回了当时为苏联掌握的中东铁路部分管理权,随后,苏联军队出动击败东北军,并趁机占领中国领土黑瞎子岛。国内部分人士提出了“武装保卫苏联”的口号,向来直性子的陈独秀提出异议,并指出片面宣传“拥护苏联”“于我们不利”,绝不能简单地认为“广大群众都认同苏联是中国解放的朋友”。最终,陈独秀被开除出党。
此时的陈独秀惶惶如丧家之犬,这位本来意气勃发的书生,一方面成为党的弃儿,一方面又被国民党追捕,无奈下只好隐姓埋名,寄居在上海熙华德路一座贫民窟的石库门房子里,1927年,也就是在这里,陈独秀遇见了比自己小29岁的单身邻居、英美烟草公司女工潘兰珍。
▲陈独秀与潘兰珍。
虎落平阳的陈独秀分外凄凉,潘兰珍则对这位隐姓埋名、卖字为生的孤苦老人充满了好奇和同情,在同病相怜的彼此怜爱中,在上海的贫民窟里,1930年,51岁的陈独秀和22岁的潘兰珍最终走到了一起。
而这,也是风流的陈独秀,人生中的最后一份感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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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32年,被国民党巨额悬赏通缉多年的陈独秀最终被捕,这也是他第四次和最后一次入狱。一直到此时,潘兰珍才知道,她爱恋的这位老先生,竟然就是大名鼎鼎的陈独秀。
对于陈独秀的被捕,当时国民党各界纷纷致电中央要求“严惩”、“处极”、“明正典刑”、“迅予处决”;而在另一边,陈独秀则被训斥为资产阶级走狗,《红色中华》发表标题为“取消派领袖亦跑不了,陈独秀在上海被捕”的文章。对于当时处于极度分裂的国共两党而言,对于陈独秀的讨伐,是当时国共两党难得的共识。
被捕后不久,陈独秀与彭述之一起被解送南京,解送途中道路泥泞颠簸,但陈独秀却总是睡得很香,这让彭述之非常羡慕,对此当时已经53岁的陈独秀说:
“吾已半老,别无所求。汝正青春,大有可为。万望勿作他想。”
被押送到南京后,当时国民政府军政部长何应钦跑到监狱,请陈独秀题字,对此陈独秀也毫不客气,直接就写下了:“三军可夺帅也,匹夫不可夺志也”的大字。
▲1937年初,陈独秀在南京老虎桥监狱。
对于这位远在东方的知名人士,当时,就连科学家爱因斯坦都曾致电国民政府请求宽大处理,对此蒋介石说:“独秀虽已非共.党之首领,然近年・・・・杀人放火,独秀乃始作俑者,故不可不明正典刑。”
1933年4月,国民政府江苏高等法院公开开庭审判陈独秀,名动一时的大律师章士钊免费为他辩护,对于法庭质控陈独秀危害国家的说法,陈独秀义气凛然地说:
“我只承认反对国民党和国民政府,却不承认危害民国。政府并非国家,反对政府,并非危害国家。”
当时,章士钊全力辩护,试图为陈独秀辩驳减刑,但陈独秀却始终坚持自己的主张,不肯以贬低共产主义来为自己减刑,对此旁听的人士纷纷惊叹说:真是“革命家”。
当时的报纸报道说,面对审判,陈独秀在法庭上“态度安闲,顾盼自若,有时且隽语哄堂”,经常惹得法庭上哄堂大笑,而陈独秀的《辩护状》则成为脍炙人口的佳作,上海沪江大学、苏州东吴大学甚至将其选为法学系教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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